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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责任单位:知识产权局 责任领导:赵建军 二、文件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; 《关于实行专利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通知》(豫专字[1996]第15号)。 三、审查范围 凡在我市以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名义,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路牌、电子显示屏、霓虹灯、灯箱、印刷品等媒介或者形式刊播、设置、张贴、发散的广告。 四、审查程序 申请审查→填写审批表 →审批 五、申请提交材料 1、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; 2、专利权证明或者《有效专利证书》; 3、专利权利要求书和产品或者技术样品; 4、广告的全部文字、录像、录音内容。 六、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办结。 七、收费标准 审查不收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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